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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公路管理局阳山县G107、S250线增设护栏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 - 江苏新美叶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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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公路管理局阳山县G107、S250线增设护栏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
时间: 2020-12-31 浏览次数: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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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阳山县G107、S250线增设护栏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政府采购”版块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23-202012-150001-0010

项目名称:阳山县G107、S250线增设护栏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31,287

最高限价(如有):1931287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阳山县G107、S250线增设护栏建设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数量


完成期


最高限价


阳山县G107、S250线增设护栏建设工程


1项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人民币1,931,287.00元(其中建安费1,667,100.00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3,428.00元,工程保险费6,668.00元)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本项目不属于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对供应商资格无特殊要求;

(2)本项目不属于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项目,对供应商资格无特殊要求;

(3)本项目不属于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的项目,对供应商资格无特殊要求。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政府采购”板块)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无需再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领购。

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电子报名。

售价(元):1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开标一室(地址: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年01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开标一室(地址: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务【2019】7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须在投标人于报名期间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无需再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在参与电子化交易活动前,务必熟悉新版交易系统操作。供应商需登陆“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之“办事指南”栏目下载“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供应商)”,参阅并熟悉操作流程,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交易和政府采购部反映及咨询,联系电话:0763-3780226,联系人:李先生、刘小姐。

备注: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需要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山县公路管理局

地址:阳山县行政中心一路

联系方式:0763-7805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22层

联系方式:020-83630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763-3996899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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