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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众镇农业服务中心新平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何伍顷护栏及绿化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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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众镇农业服务中心新平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何伍顷护栏及绿化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
时间: 2019-10-24 浏览次数: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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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市民众镇农业服务中心的委托,拟对新平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何伍顷护栏及绿化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1910-mz014-0019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平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何伍顷护栏及绿化建设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20,630.38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代理编号:HMZS201909CSZ013采购申请表编号:中民采2019034
2.中介预算价人民币1620630.38元,投标报价上限为1620630.38元*(1-10%)=1458567.34元,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上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含税)的报价不得低于中介预算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含税)61937.63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4.本项目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0月24日08:30至2019年10月30日17:3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磋商文件。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①“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企业)用户手册”,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5.2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政府采购系统(企业)操作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6.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25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并成功到达指定账号。投标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7.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证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8.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复印件(加盖公章):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资质证书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④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报价人须①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报价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报价人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8.报价人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登记报名并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30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亨尾村万和街28号之四)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4日09时30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当天标室安排)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年11月04日09时30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当天标室安排)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2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小姐联系电话:0760-8833174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60-85168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
联系人:郑嘉莹联系电话:020-87242959
传真:020-61309989邮编:510507
(三)采购人:中山市民众镇农业服务中心地址:中山市民众镇兴泰路6号
联系人:黎白冰联系电话:0760-85168322
传真:0760-85578992邮编:52844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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