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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新科路、黎明湖路、丹溪路、篁园路、南门街等道路护栏更新提档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 2018-12-06 浏览次数: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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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对新科路、黎明湖路、丹溪路、篁园路、南门街等道路护栏更新提档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新科路、黎明湖路、丹溪路、篁园路、南门街等;2、项目概况:本工程预算造价为205.6103万元,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新科路、黎明湖路、丹溪路、篁园路、南门街等道路护栏更新。3、工 期: 30 日历天。 4、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二、报名条件


(1)、企业资质及等级要求:具有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及等级要求: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三类人员”B证;


(3)、浙江省外投标企业投标前需按《浙江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浙建〔2015〕3号)取得备案证明并办理“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专用数字证书”。


(4)、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D、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5)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起到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行贿犯罪记录。


(7) 、其他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前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义乌市、金华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尚在公告期或公示期内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尚在公告期或公示期内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尚在公告期或公示期内的。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需按顺序装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项目经理B类证书;


5、投标人联系单(含电话、邮箱等);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五、报名时间:2018年12月6日--- 2018年12月10日17 时止。


六、报名地点: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义乌市义东路61号11楼招标代理部1101室报名、电话13958491555,施大成)


招标人: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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